《懒会计发票管理云》(以下简称“懒会计”)是一款物美价廉的发票管理工具, 主要功能是对增值税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出租车票、火车票、行程单、汽车票、通行费发票等常见票据进行识别、查重、导出、存档、 查询、查验真伪等操作,支持pdf、ofd、png、jpg、rar、zip等文件格式。对于负担不起昂贵的专业财务软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用户来说, 懒会计可以解决“识别”、“查重”、“存档”、“导出报表”等关键刚需,在大幅减轻工作负担的同时,不必付出太多成本。

        简单来说,懒会计的功能相当于“识别查重工具+存档云盘”:
        一:把发票的票面信息识别出来。该过程会检查云服务器中是否存在相同发票,如果有,就给出重复提示;
        二:对于识别出来的票面信息,可以导出为Excel文件,也可以连同发票的原始文件一起提交到云服务器;
        三:存储在云服务器的票面信息,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发票的原始文件也可以随时随地下载。

        第一步:手动选择需要识别的发票。按照下图的(1)(2)(3)步骤执行操作:

        系统将自动识别选中的所有发票,并显示查重结果:

        第二步:对识别结果做进一步处理,比如查看详情、添加备注、 导出Excel表格、保存到云端等:

        第三步:查询保存在云端的发票。只需模糊记得某个信息即可快速找到该发票, 不用再绞尽脑汁地新建文件夹和重命名文件了:

        按功能付费,如下图所示。其中,电子发票指的是开票软件开出来的、 以文本形式储存的、ofd或pdf格式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也就是打开文件后可以用鼠标选中文字的那种; 如果是利用图片转化而成的二次文件,仍然按照发票照片的价格收费。这是因为前者的识别功能是我们自主开发的, 运营成本较低;后者的识别功能是调用百度云的人工智能API实现的,我们需要给百度付费。


         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收费方式,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懒会计提供了文件存储服务(类似于网盘),所以很难简单地按照发票识别次数来收费; 二是懒会计识别图片型发票时,调用了百度云的人工智能API,需要给百度付费,所以也没法像传统网盘服务那样采取包月/包年的方式。 现在的收费方式是在“尽量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与“赚取合理利润”之间取得平衡的最佳方案。

        不同用户的权限如下表所示:



        问题一:如何扣除基础年费?

        步骤一:先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充值卡等方式把账户余额充值到不小于50元(登录成功后,左边栏会显示“充值”按钮); 步骤二:点击左边栏的“续期”按钮,会弹出对话框,提示您“扣费50元,服务延期至XXXX-XX-XX(365天),确定吗?”。 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基础年费的扣除;步骤三:检查左边栏的服务到期时间是否正确,如果错误,请立即联系客服。

        问题二:服务到期后,余额没花完,如何处理?

        服务到期后,不能再识别和保存图片型发票了,此时账号内仍有余额的话,可做如下处理: (1)查验增值税发票的真伪(适用于保存在云服务器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刚刚识别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2)充值至余额不小于50元,然后执行服务续期操作; (3)如果确定再也不使用懒会计网的服务了,请联系客服申请退款。

        问题三:基础年费能否退款?

        在扣除基础年费后的365天内,如果没有发生任何消费(0.08元/次的发票识别和0.2元/次的查验真伪), 也没有往云服务器中保存过发票文件,可以联系客服申请退款。

懒会计发票管理云用户服务协议

一、服务协议的确定

        懒会计发票管理云(以下简称 “懒会计网”), 域名为:www.lankuaiji.com、www.lankuaiji.cn,隶属无锡能量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值税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出租车票、火车票、行程单、汽车票、 通行费发票等常见票据提供识别、查重、存档、查询、导出报表、查验真伪等服务。 依照本协议在懒会计网登记注册并同意本协议服务条款的会员(以下简称 “用户”), 方有资格使用懒会计网提供的服务,并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二、用户享有的权利和服务

        1、用户可以对自己的注册信息进行查询、修改和删除。
        2、用户可以利用懒会计网的服务提取增值税发票、机打发票、 定额发票、出租车票、火车票、行程单、汽车票、通行费发票的文字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保存为Excel表格; 还可以将这些信息和票据一起保存在懒会计网。在用户提取票据信息的过程中,懒会计网会自动查询这些票据的保存记录, 并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用户。
        3、用户可以对保存在懒会计网的票据和信息进行查询、修改和删除。
        4、用户可以查验增值税发票的真伪。
        5、用户用户可以查询关键操作的历史记录,包括:识别发票、 保存发票到云、删除云中发票、删除队列发票、查验真伪、登录、退出。

三、用户的义务

        用户不得利用懒会计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用户存储在懒会计网的信息和文件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内容所有权

        1、用户以pdf、ofd、jpg、png等文件格式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机打发票、 定额发票、出租车票、火车票、行程单、汽车票、通行费发票等票据,其所有权属于票据所有者; 懒会计网基于用户提供的票据生成的文字、表格、图片等内容,其所有权亦属于票据所有者。 用户在使用懒会计网提供的服务之前,应先获得票据所有者的授权,未经授权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2、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和保护上述内容所有权的前提下, 懒会计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和票据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结果的所有权属于懒会计网。

五、用户信息的提供

        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服务时因用户注册资料与真实情况不符而发生纠纷, 请用户注册时务必按照真实、全面、准确的原则填写。对因用户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情况,懒会计网概不负责。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懒会计网保留结束该用户使用服务资格的权利。

六、用户资料安全

        懒会计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对用户的注册信息、存储在懒会计网的信息和文件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同时,用户务必保管好个人帐号和密码等信息, 以免被盗用或遭窜改。用户如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与懒会计网联系。

七、用户隐私保护

        1、懒会计网按照最小化原则来收集必要的用户信息, 目的是与用户保持必要的联系、保障用户的资料安全。
        2、懒会计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以及存储在懒会计网的信息和文件,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c)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和保护内容所有权的前提下, 懒会计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和票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八、免责声明

        1、懒会计网会尽最大努力保障网络服务的稳定运行, 但是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2、如果用户不满意懒会计网的服务质量,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 如果用户已经预付款项,懒会计网将退还剩余款项。

九、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 懒会计网将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告。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懒会计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用户义务。

十、违约赔偿

        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懒会计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懒会计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懒会计网同意保障和维护用户的利益,如因懒会计网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懒会计网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修改协议

        1、懒会计网将可能不时地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 懒会计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用户不同意懒会计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 如果用户已经预付款项,懒会计网将退还剩余款项。

        3、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十二、法律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无锡能量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 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通知自发送之日起30天后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 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任何一方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而造成协议条款的不能执行,都应由责任方自行负责并补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于无锡能量块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员:于献榕
        管理员电话:18961818936
        管理员信箱:yxr@energons.com
        邮政编码:214105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88号锡东创融大厦C栋16-002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 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 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